当然,稷下先生也不是毫无主见,人云亦云,稷下学宫中也有居于主导地位的学派,这就是著名的黄老刑名学派。他们名义上属于道家,实际上是由道向法转变的一个派别。由于他们把道家的创始人老子同田齐尊奉的始祖黄帝撮合在一起,所以被称为稷下黄老学派。这一派别又分为三支,其中一支“本于黄老而主刑名”[156],称为黄老刑名之术,代表人物有宋钘、尹文、申不害等。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三号墓中发现的《十大经》、《经法》等反映的就是这种黄、老思想。宋、尹等人不仅讲道德,而且将道德与礼、义、法联系起来,认为“德者道之舍”,“化育万物谓之德。君臣父子之间之事谓之义。登降揖让,贵贱有等,亲疏之体谓之礼”。“杀僇禁诛谓之法。”[157]这就是说,道和德像精神和形体一样不可分。礼义法度贯穿着道的精神,都是用来处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:义讲君臣父子的地位,礼定等级名分,法则是对违反礼义的行为进行处置。“故事督乎法,法出乎权,权出乎道。”[158]他们从道出发,最后却归结于法,同法家已有了密切的联系。《十大经》在政治上主张法治,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,是要有一套成法。《经法》则认为,一国的王、霸、强弱、存亡的关键在于法度贯彻得如何,而且强调重农思想。法家重视耕战的主张在这里已经产生了。申不害在韩国变法就是根据这一派的黄老思想,而侧重于“术”。因此这一派被称为黄老刑名学派。西汉前期,黄老政治曾经实行了六七十年,它对于巩固西汉的封建统治、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、缓和阶级矛盾、稳定社会秩序都发生了重大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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