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梭指出,自然教育的原则就是自由。自由是天赋人权的第一条,是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。卢梭声称:“真正自由的人,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,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,这就是我的第一个基本原则。只要把这个原理应用于儿童,就可以源源不断地得出各种教育法则。”[12]因而,自然的教育必然是自由的教育。自由是实施自然教育的前提。
三、论早期儿童的自然教育
(一)教育年龄分期
为了实施自然教育,卢梭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过程,将人的发展分为四个时期(见表12-1)。
表12-1 卢梭关于儿童发展阶段、特征及教育任务
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前两个时期的教育。
(二)0~2岁儿童的教育
卢梭认为人生的第一个时期是最软弱的时期。在心理方面“他没有任何心情,没有任何思想,几乎连感觉也是没有的;他甚至觉察不到他本身的存在。”他认为这一时期教育的基本任务是身体的保健和养护,使儿童身体健康发展。其次是发展儿童的感觉及语言。
1.身体的保健和养护
卢梭认为0~2岁是婴幼儿学会吃饭、说话和走路的时期。这一时期主要任务在于使婴儿养成健康的体魄。根据自然教育的观念,他认为保育的一切措施都要合乎自然。首先,给儿童活动的自由。他认为应该使用大自然赋予儿童的一切力量,让儿童自由发展。卢梭反对用襁褓包裹婴儿身体的做法,并指出其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。他说:“新生婴儿需要伸展和活动他的四肢,以便他们不再感到麻木,因为他们(在母腹内)蜷成一团,已经麻木很久了。”[13]他还说:“人们把孩子的手足束缚起来,以致不能活动,感到十分的拘束,这样只有阻碍血液和体液的流通,妨害孩子增长体力和成长,损伤他的体质……凡是用襁褓包裹孩子的地方,到处都可以看到驼背的,瘸腿的,膝盖内弯的,患佝偻病的,患脊髓炎的以及各种各样畸形的人。”[14]这样的做法是违背了自然教育。因此,他主张给儿童穿的衣服要宽松,最好是不要系带子,不要戴帽子,让儿童能够无拘无束地自由活动,让儿童能自然地成长。